2011-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定于3月3日开始,请考生提前通知做好准备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在2011-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作弊、旷考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考。
2.2010、2011届毕业生可申请参加本次补考相同科目的考试。但须由本人向所在系(院)提出申请,报送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参加考试。
3.考生参加考试时,必须携带身份证、考试证或学生证,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4.本次考试将继续把考生照片下发到各考场进行比对。
5.预参加本次补考的学生,请在2月23日中午12点前与辅导员联系报名事宜。
教务处
2012年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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